花心男子冲天一怒告“二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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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28日10:59 石家庄日报 | |||||||||
黄庆锋 本报成都讯瞒着远在四川资阳的妻子,花心男子苏丙林在成都包养了一个年轻漂亮的“二奶”,“二奶”为他生下了一个可爱的儿子……可去年的亲子鉴定证实:“儿子”竟不是他亲生的!一怒之下,苏将“二奶”告上了法庭。26日,经成都龙泉区法院调解,苏放弃追索抚养费,反倒一次性补偿“二奶”15万元。
花心瞒天过海包“二奶” 据报道,苏在资阳一公司上班,1994年,来成都出差的苏背着妻子和年仅20岁的卡拉OK厅小姐魏慧发生不正当关系。此后四年,苏常偷偷来成都和魏慧幽会。1998年年底,魏慧生下一个儿子。2001年底因琐事不断争吵而决定分手时,他们达成“协议”:儿子由苏丙林抚养,魏慧可前去看望……苏答应补偿给魏慧一套住房,另每月给魏2000元生活费。第二年,苏决定将住房折算成15万元现金,并向魏支付了6万元。 揪心四年“儿子”人家的 分手后,苏丙林精心照顾着可爱的“儿子”。他听到很多传言,说“儿子”不是他的。去年6月,他带上“儿子”做亲子鉴定,结果是:“儿子”不是亲生!不久,苏愤怒地停止了向魏慧支付生活费。 愤怒状告“二奶”追索抚养费 苏丙林把“儿子”交给魏慧,又将魏告到龙泉法院,请求法院确认“协议”无效,同时要求魏慧赔付25万余元的抚养费。法庭上,魏慧连声说“亲子鉴定有问题”。之后,法院又委托鉴定机构重新进行亲子鉴定,结果相同。魏慧又开始指责苏丙林当初欺骗她,耽误了她的青春。两人在法庭上争论不休……经过法庭多次组织调解,苏丙林和魏慧终于达成了一致意见:签订的“协议”无效,孩子由魏慧抚养。苏丙林不再要求魏慧赔付抚养费,同时还一次性补偿魏慧15万元。26日,龙泉法院正式下达了民事调解书,这起罕见的花心男子状告“二奶”案划上了句号。(黄庆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