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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金周期间我省严禁哄抬物价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28日11:07 云南日报

  云南日报网

  云南省发展改革委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州市物价检查所在“五·一”黄金周期间加强价格监管,严禁在黄金周期间发生哄抬物价、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行为。

  通知指出,各地州市在黄金周期间要加强对旅游业食、宿、行、游、购、娱等各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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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价格监管,严禁经营者趁黄金周违规涨价。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重点整治公园景点、旅游服务、药品医疗、交通运输等和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商品和服务价格,严肃查处乱加价、乱收费等价格违法行为;加大力度查处各种形式的价格欺诈行为,引导经营者诚信经营;坚决打击哄抬价格、囤积居奇、造谣惑众、牟取暴利等坑害消费者的价格违法行为;严格禁止以价格自律为名进行价格串通、建立价格联盟等价格违法行为。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确保12358价格举报电话的畅通,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张雁群 朱晓芸(滇池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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