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国企当家人将试行绩效与考核挂钩的年薪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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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28日12:22 扬子晚报 | |||||||||
本报讯 “今年将选择部分企业进行国有产权代表年薪制试点。”这是昨天在南京召开的全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会议上传出的消息。此次会议首次明确了对省属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监管的办法。 据省国资委主任仇中文介绍,江苏将根据自身情况对经营性单位的国有资产进行监管。首批列入监管的省属国有企业有38家省政府授权的投资主体,包括新华日报集团、南京
按照《办法》规定,企业产权代表的年薪将和任期经营业绩挂钩,年薪又分基薪和绩效年薪两个部分。绩效年薪与年度考核结果挂钩,当然,年度考核还将根据企业的经营难度系数而定。任期经营业绩考核包括两个指标,即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和企业3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考核结果分A、B、C、D、E5个级别,每个级别的起点扣分不同。企业其他领导人的年薪将由董事会确定,对今年不易实行年薪制的企业领导人员,按工资加奖励的办法进行管理,奖励与经营业绩挂钩。国有独资公司和国有控股公司独立董事、职工代表出任的董事、监事等的考核及奖惩办法另行制定。 省国资委目前已成立3个监事会,分别监管4家企业。每个监事会以财务监督为核心,对企业财务活动、企业领导人员的经营管理行为进行监督,以后将逐步增加监事会和监管企业。按照国家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有关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层除总经理外,原则上不进入董事会,每个企业至少要增加一名职工董事,另外,将开展外派董事试点,使外派董事在董事会达到一定比例。 在试行年薪制之前,省国资委将受省政府授权对被监管企业进行清产核资,涉及清产核资的培训等工作明天正式启动,为期10个月。 省国资委有关负责人认为,对国有产权代表实行年薪制的试点,这将维护所有者权益,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有利于建立更加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春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