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卫生厅规定医生收红包累计5000元开除公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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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29日03:07 中国青年报 | |||||||||
本报长春4月28日电 吉林省卫生厅昨日颁布铁律,对收红包、要回扣、开“大方”、搭车检查这些医疗卫生行业长期存在的不正当行为设置“高压线”,其中,医生累计收受红包5000元以上的,将被开除公职。 按照吉林省卫生厅昨日正式公布的“对违反《省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医德与服务规范》的处理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医疗机构工作人员无论收受任何人出于何
收受病人红包,数额累计从500元以下到3000元,给予从取消一次有效专业技术职称的申报资格到停止执业活动一年等程度不同的处分;数额累计在5000元以上的,吊销其执业证书,开除党籍或公职,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另外,向病人索要红包或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加重一档处罚;医疗机构工作人员亲属收取红包、回扣的,视为该工作人员收受。 以病人名义开“搭车药”、做“搭车检查”,使用未经批准使用的药品和医疗器械、徇私舞弊出具假诊断书、假检查报告等各种医学证明文件,都会得到相应处分。《规定》发布当日,吉林省各级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向社会作出10项承诺,包括实行住院费用一日清单制、实行患者选择医生制、价格和收费公示制,文明热情服务,尊重患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监督权等。 有关人士表示,希望这一系列铁律的出台能真正刹住令民众深恶痛绝的行业不正之风,并建议重奖举报者,以确立《规定》得以落实的社会监督机制。(记者彭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