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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村官为民谏言被政拘留(图)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29日08:29 北京青年报
  浙江某村在民选村官(配图) 供图/邵全海/Photocome

  为反映村小学被建成“豆腐渣”工程、村账目十几年未公开和农村税费改革等问题,湖北55岁的民选女村官余兰芳,耗费所有积蓄4万多元,跑了两万多公里,找县、市、省和国家各级多个部门、几百人次反映情况。最后被湖北省通山县公安局以“妨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行政拘留15天。

  去年9月,这位湖北咸宁市通山县大路乡塘下村民选村委会主任,把通山县公安局告上法院:要求撤销行政拘留裁决书,依法给予赔偿。同年12月,通山县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对通山县公安局作出的治安管理处罚裁决书予以维持。驳回余兰芳的其他诉讼请求。”

  余兰芳不服,今年1月向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二审此案,3位农民出庭作证,为余兰芳“鸣冤叫屈”。

  农民女劳模不享清福为民谏言举报“豆腐渣”小学惹恼官员

  余兰芳是塘下村的“名人”。她教过7年小学,当过村干部,曾是全县有名的养猪专业户,多次被评为县“优秀妇女干部”、“劳动模范”和“全省科技示范户”,靠养猪,供养3个孩子读了大学。2000年,老伴从邮政部门退休,最小的儿子也大学毕业,余兰芳关了养猪场,到在湖北荆门市工作的大儿子家“享清福”。

  2002年5月,余兰芳回到村里,自那以后,她就开始为村民的利益奔忙。2002年8月,她先代表村民向当地报纸反映了村小学被建成“豆腐渣”工程的情况。

  村民反映,该村小学教学楼由村民人平均200元共集资46万元新建。建教学楼时,施工人员白天睡觉,晚上开工,有的地基没挖到实处,所用水泥标号低,质量差,钢筋也不合规格。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人认为,教学楼质量的确很差,设计也不合理,采光不够,挑梁过长导致不堪重负出现裂痕,楼体有点倾斜,出现这些问题可能是由于施工队素质差,压级压价、违规发包,竣工后未验收即交付使用,职能部门对质量把关失控。对于如此有严重质量问题的教学楼,尽管在有关部门责令下,五年间包工头五次对楼房进行了整修加固,但始终未做质量鉴定。

  新闻媒体对余兰芳反映的问题进行了采访核实并披露于报端,有关方面才委托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对楼房进行了“质量评估”。然而,在通山县,鉴定房屋质量安全的法定部门是房产部门,而不是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这就是说,塘下小学教学楼是不是危房直到现在仍无权威鉴定!由于没有权威鉴定报告,已五经整修的教学楼仍让教师和学生们提心吊胆。123

  余兰芳说,当她拿着报纸找到县有关部门时,一个干部说,“这楼又没垮,垮了死了人,自然有人管,你操什么心?!”“既然报纸曝了光,你找报社解决去”。无奈之下,她到了省里,省有关部门接访处说“学校的事该教育厅管”。她再到湖北省教育厅,教育厅表示无能为力,需要建设部门的检测。最后,余兰芳又到北京反映问题。

  余兰芳的行动让当地一些部门官员大为光火:“你为什么动不动就上北京。”“你官瘾太大,是不是想当村长。”

  赢得民心高票当选村委会主任自费复印税改文件宣传国家政策

  2002年11月下旬,塘下村村委会换届选举,众多村民称:“就是讨米要饭,也要跟着余兰芳。”12月16日,余兰芳以高票当选村委会主任。

  余兰芳上任第二天,就接到法院传票,说村里因欠县民政局的钱已被起诉。

  2003年1月3日,县电力局说村里农网改造欠他们5.77万元,而事实上,这笔钱农民已交给村里,但被原村干部挪用了。1月5日,村里南堡塘水库承包人来讨债,说原村干部接待上级钓鱼欠款7000多元……村账目十几年未公开,一笔糊涂账像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因为余兰芳是新任村官,村里以往的各种债务和麻烦都找余兰芳,而未依法当选的原村会计兼出纳仍把持着村账和公章,她工作中想用1分钱都不行。

  2002年,湖北省实行税费改革后,农民负担普遍减轻,但塘下村的税费任务仍与2001年一样,是12.8万元。尤其让人惊讶的是,在乡财政所,塘下村的税费任务原来只有7万多元,12.8万元是乡村层层加码后的数字。

  湖北省下发的税改政策文件,村里没有宣传,余兰芳就自费复印从省税改办拿回来的文件,送给村民。在群众代表大会上,她宣读了国家税改政策,并据此和乡政府据理力争。2003年1月中旬,乡党委书记找余谈话,要其完成税费征收任务。据余回忆,当时乡党委书记强调说:“你现在是村主任,跟孙悟空一样戴了紧箍咒,要跟乡里保持一致。”

  3月份,为“迎接”省里检查,乡政府在公开栏公布的塘下村的税费任务“减少”到6.8万多元,计税常产也由1770斤降到1550斤。余还是觉得不对,质问乡领导:“邻村余长畈村田比我们好,可常产定的却是1156斤?”

  上任88天即被宣布停职治安裁决行政拘留15天1 2 3

  作者:何红卫

  2003年3月底,大路乡乡党委书记、通山县司法局局长等在塘下村召开党员干部会,列举了余兰芳“教唆群众抗税”、竞选中以“若我当选,税费减半”等言语蛊惑群众,拉选票,宣布对她“停职反省”。

  从领到“当选证”到被非法停职,余兰芳上任仅88天。

  2003年5月13日,通山县公安局30多名警察,开着8辆警车,将余兰芳抓走,15日下达“治安管理处罚裁决书”,称“2002年以来,余兰芳公然与政府抵抗,发动塘下村村民拒绝上交税费,致使大路乡政府在塘下村甚至全乡的税费征收工作无法开展,构成拒绝、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给予行政拘留15天处罚。”5月30日,她被放出。

  通山县公安局副局长朱瑞英、法制科科长叶祥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在余兰芳案件上真正做到了依法办案。

  警方用逼供手段搜集证据余兰芳案件等待二审判决

  通山县警方是否真是依法办案?塘下村的村民们告诉记者,公安局在将余兰芳抓走后,为搜集其“组织群众抗税”的证据,又抓走了好几个农民,并采取了逼供等手段。

  51岁的乐德胜说:“公安局将我抓去后,不让睡觉,五六个人轮流审问我。说要了解余兰芳抗税情况。我说她没有抗税。他们说‘你放狗屁’。我回了一句,结果双手被他们用手铐铐在窗户上达半天时间。我被关押了36个小时,超过了法定时间。”

  塘下村妇女汪细秀说:“我被抓去后,他们问我‘是不是余兰芳让你到村民中串联,说她当选后税费减半’,我说‘不是这样,她只说要按省政府文件办’。他们说我不老实,关了我38小时,饭也不让吃饱。后来我就只好按他们的意思违心地写了材料。”

  塘下村郑大火说:“他们没有出示传唤证就把我抓走了,整整关押了36个小时,还威胁我,‘你再不老实就揍死你!’当晚问完后让我签字,我不肯,他们说不签把你关到牢里去,是捉住我的手在纸上按的手印。”

  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周佑勇认为,通山县公安局在执法过程中存在“滥用职权、打击报复上访人”、“违法收集证据”等问题。

  据悉,目前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余兰芳状告通山县公安局”一案二审判决尚未作出。1 2 3

  作者:何红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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