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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总局:当前涉税违法犯罪活动有四新特点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29日13:43 新华网

  CCTV.com消息:报道,近日,国家税务总局通报了2003年打击涉税违法犯罪的情况,指出当前涉税违法犯罪活动呈现四个新的特征。

  一是虚开发票案件呈现新动向。随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的日益严格,以及打击虚开、倒卖和伪造专用发票活动力度的不断增大,此类犯罪得到有效遏制。但不法分子不断变换犯罪手法,在选择作案地点、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发票领购和虚开发票各环节都有密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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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工,通过注册虚假企业大肆虚开发票后逃逸,跨区域流窜作案。一些不法分子把作案目标转向其他可抵扣税款的发票,如虚开货物运输发票、农副产品收购发票、废旧物资收购发票等。

  二是制售假发票现象仍然严重。不法分子利用普通发票偷逃税的情况比较突出,某些行业如餐饮业和货物运输业成为制售假发票的重点。制售假发票犯罪向智能化、专业化和多样化发展,多是团伙跨地作案,制、供、销“一条龙”,多个窝点、分散销售、单线联系,隐蔽性增强。

  三是建筑安装企业偷税问题较多。建筑安装企业具有建筑时间长、工程跨度大、流动性强等特点。有的企业施工完毕后长期不结转收入;部分企业账册不健全、不规范,隐瞒销售收入;有的成本费用列支混乱、填开大头小尾发票、少计营业收入;有的采用核定纳税方式,其工程成本项目不取得发票。

  四是骗取出口退税案件更加隐蔽。近几年税务机关不断加强对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出口退税的管理,严厉打击和严密监控骗取出口退税活动,骗取出口退税案件明显减少,但骗税活动并没有被彻底遏制。2002年“免、抵、退”税政策实行后,许多不法分子又把作案环节前移,骗税活动向生产环节延伸,在手段上采取销售不入账、设置帐外账等隐瞒内销货物销售,或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由骗税转为偷税,手法更加隐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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