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建筑民工首发“月薪” 民工工资不再拖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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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29日16:20 新华网 | |||||||||
今天上午,在朝阳区劳动部门的专项监察行动下,400名民工首次领到共23.8万元的4月份预支工资,虽然这不是月薪的全部,但仍使民工们非常欣喜。据了解,朝阳区的民工今后将在每月29日领到预支工资。这将改变民工每月仅能领到最低生活费的状况。 据悉,朝阳区劳动监察大队于2004年4月1日至今天开展了对建筑业劳务公司工资支付情况和最低工资支付标准执行情况的专项监察。劳动部门组织51个监察小组对辖区内的106个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人介绍说,“在京民工领月薪”的新举措,针对的是拖欠民工工资的社会热点问题。对此,劳动部门必须从根源入手,冲击建筑施工企业传统的工资支付观念,规范建筑施工企业的用工行为。 据悉,北京将在建筑施工企业全面推行《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和《最低工资规定》,继续对施工企业集中的地区进行集中检查,建立长效机制,加大对用人单位拖欠工资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对用工单位违法行为的惩戒。(记者丁文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