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学者:人大决定为香港繁荣稳定提供了法律保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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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29日18:44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4月29日电(记者张勇陈键兴)此间多位知名学者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指出,全国人大常委会依照基本法的规定及有关解释,对香港特区2007年行政长官和2008年立法会产生办法的有关问题作出的决定,符合香港的实际情况,体现了香港社会的整体利益,为香港的繁荣稳定提供了法律保障。 中国人民大学台港澳研究中心主任张同新教授说,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是根据相关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齐鹏飞认为,任何的社会改造都需要凝聚社会大多数人的意见,如果内部分歧较大,贸然地推进改造,势必造成社会的动荡,因此宁缓不急。香港07/08年实行行政长官和立法会普选的条件尚不具备。如果不顾及香港民主发展的实际情况,仓促进行普选,势必破坏香港社会的繁荣稳定,损害香港市民的根本利益。 对于香港特区的政制发展前景,学者们都抱持乐观的态度。张同新说,回归6年多来,香港的民主一直在中央的支持下按照基本法规定的步骤向前发展。香港的民主发展不能照抄西方的模式。香港民主应在现有政治体制基础上循序渐进地稳步发展。“有基本法作保障,有‘一国两制’方针作指引,香港特区一定会逐步探索出一条适合香港社会特点的民主道路。” 张同新认为,绝大多数香港民众是爱国爱港的,对于人大常委会的决定,他们也都会予以理解、拥护和支持。目前反对常委会决定的主要是一小部分别有用心的人,这些人长期与国外反华势力和“台独”势力相勾结,不断通过各种手段破坏“一国两制”、搞乱香港。“这些人的所作所为违背广大香港同胞的整体利益,不可能得到大多数香港民众的支持,也是注定不会得逞的。” 学者们表示,相信香港特区政府有能力按照基本法,妥善处理各种不同意见,把各方面的意见和智慧凝聚起来,实现香港政制的有序发展以及整个社会的繁荣稳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