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盆从天而降把人砸伤 楼上居民被判共同赔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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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30日01:36 北京娱乐信报 | |||||||||
重庆市渝中区临江门16号文华大厦B座一个花盆从天而降,将楼下的工人砸伤,法院一审判决楼上50名住户分担赔偿责任,其中37家住户不服,日前上诉至重庆市一中院。随后,重庆市一中院公开审理了此案,在长达3个多小时的庭审中,上诉人齐声喊“冤”。 新闻案例
被花盆砸伤花掉7万元 2001年9月27日晨,原告蒋祥发路过重庆市渝中区临江门16号文华大厦B座,被从楼上坠落的塑料花盆砸中,顿时血流满面,住院近4个月,花费7万余元。后经诊断,蒋属7级伤残。 50家住户分担赔偿责任 事后勘察取证,无法确定肇事花盆是谁家的。蒋遂将文华大厦B座的57名住户列为被告,起诉到法院要求赔偿。经审理,57家住户中,除了7家能证明自己因安装了防护网等原因排除嫌疑外,另外50家住户不能排除花盆从自家坠落的可能性。一审法院根据过错推定原则,要求他们分担赔偿责任,每户承担2700多元。 楼上多数住户纷纷喊冤 在当天的庭审中,蒋祥发话语不多,仅简单地回答法官提出的问题,有时还需要律师提示。他似乎还没从两年前的重创中恢复过来。 而一审被判赔的住户纷纷喊冤。罗某称,事发时,家中只有妻子一人,而自家窗户离花盆坠落的地方足有18米远:“她就算想扔,也扔不到这么远!”李某说,事发时他家早安装了防护网,网上栏杆的间距不到12厘米,花盆肯定掉不下去。但为了找到事前安装防护网的证据——写有安装日期的收据——他翻箱倒柜却始终没能找到。 更多的住户表示自己从未养过花,与那个坠落的花盆没有任何关系。住户陈某表示,花盆只有一个,要50个住户分担赔偿责任完全不合理。他认为,即使花盆是楼上某个住户家坠落的,但要49个“无辜者”为此负责,让人无法理解。 律师说法 判决体现过错推定原则本意 蒋祥发的代理律师认为,《民法通则》规定:“建筑物上的搁置物坠落造成他人伤害的,它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花盆从楼上坠落伤人,这和住户不注意安全有必然联系,是住户自身错误造成的,理应赔偿。同时,50家住户均未提出有力证据,无法证实自己与坠落的花盆没有必然联系。按过错推定原则,他们应该分担赔偿责任。 法学界一名资深人士认为,过错推定原则,是为了保护受害者的权利而产生的。从此案看,如果判定住户均无责任,那么数万元的医疗费、伤残补助费都全部落在了受害人身上,他的肉体、精神和经济上都受到极大伤害。如果追究这50名住户的责任,每人负担的仅是2700多元。换句话说,用小的不公平避免大的不公平,这应是过错推定原则的立法本意。据新华社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