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10名外来工食用油中毒案受害者获赔200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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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30日02:53 中国青年报 | |||||||||
本报深圳4月29日电 备受社会关注的深圳10名外来工食用油中毒案,日前经深圳市宝安区法院一审判决,喻文芳等10名受害者获赔总额204.7万余元,两被告对赔偿总额各付50%。 据了解,这10名外来打工者原来都是深圳市宝安区龙华镇弘光钟表镜面五金加工部的员工。2002年春节他们留厂工作期间,在工厂食堂就餐,2月15日前后相继出现共同的“怪
由于中毒伤及神经,10名中毒打工者的腿部肌肉都不同程度地萎缩,病情最严重的喻文芳走路、上厕所等都不能自理。10名工人中一人评定为4级伤残,4人被评定为7级伤残。2003年12月31日,喻文芳等10名受害人将工厂老板何培全和食油供货商店老板庄竞言告上法庭,龙华镇司法所的律师为中毒打工者免费提供了法律援助。 法院判决两被告赔偿10名中毒打工者共204.7万余元,其中赔偿金额最高的是中毒致瘫痪的4级伤残女工喻文芳60万元,4名7级伤残者每人获赔20余万元,没有伤残等级的,每人获赔7万余元。(记者李桂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