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原省公路局征稽科长受贿贪污犯罪案开审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30日03:08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江淮晨报晨报讯 备受关注的安徽公路系统“窝案”之一,原省公路局征稽科科长方秀文涉嫌受贿、贪污犯罪案,昨日上午在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公开审判。 检察机关起诉书指控:1999年11月至2003年7月,方秀文在担任安徽省公路局征稽科科长期间,因征稽人员装备及票证印刷等事项与温州市平阳县腾蛟飞虹塑料制品厂和合肥益民印刷厂建立业务联系,方先后数次在其办公室等处接受业务方苏某(另案处理)送与的“
此案当庭未予宣判。 另据了解,此前,合肥市包河区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原省公路局副局长江梦泽有期徒刑6年,并追缴其非法所得95000元。 (朝风 祥子 吴功胜) (来源:江淮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