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体育 娱乐 游戏 邮箱 搜索 短信 聊天 点卡 天气 答疑 交友 导航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浙江省对农资实行价格干预 以减轻农民负担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30日10:59 浙江日报

  经省政府同意,省物价局决定:在一定时期内对全省范围内的化肥、种子等农业生产资料实行不同的价格干预措施,以稳定农资价格,减轻农民负担,支持粮食生产。违反价格干预措施的行为,将受严肃查处。

  对化肥,实行出厂价格上限控制或采用最高限价。省内所有化肥生产企业的各种化肥出厂价格,一律须以价格主管部门公布的现行实际价格水平为准,只能降不能升。目前,
金犊奖大陆初审揭晓 AC-尼尔森互联网调查
体验财富之旅赢大奖! 51精彩无线大奖等你拿
省物价局公布的镇海炼化的农用尿素出厂上限价为每吨1510元;巨化的农用尿素出厂上限价为每吨1540元,碳铵、复合肥出厂最高限价分别为每吨540元和1580元。其他地方企业化肥最高限价由当地物价部门公布。

  对粮食作物种子实行提价申报制度。各地粮食作物种子到农户的最终销售价格应控制在今年2月底的水平内。种子经营单位由于购进价格提高等原因需提价的,应向当地价格主管部门申报,未经批准不得调价。(苏靖吴佳)


评论】【推荐】【 】【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发表评论:  匿名发表  新浪会员代号:   密码: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