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体育 娱乐 游戏 邮箱 搜索 短信 聊天 点卡 天气 答疑 交友 导航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沈阳五一开始实行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制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30日11:29 沈阳晚报

  北方热线网--沈阳晚报讯 (记者朱丹丹) 5月1日开始,沈阳市正式实行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制。4月29日,记者对沈阳市一些批发集散地进行了采访,发现沈阳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工作已经准备就绪。

  当日,记者在南二小食品市场里看见,工商人员正在检查,酱油、食用醋等食品上都标着Q S质量安全标志,售卖肉禽的小贩也均能出示相关手续。据二厅刘所长介绍,他们从
金犊奖大陆初审揭晓 AC-尼尔森互联网调查
体验财富之旅赢大奖! 51精彩无线大奖等你拿
4月21日开始,就对售卖肉禽蛋类的业户索证索票,并为他们建立了档案制度,对国家强制实行准入管理的大米、面粉、食用植物油、酱油、食用醋等,要求必须标有Q S标志。

  记者在采访中得知,食用农产品准入管理的具体要求是,对实行准入管理的品种,应是合法的生产厂家加工制作,有质量合格检验证明;生鲜肉类与活禽及禽类产品,应有检疫合格证明;国家强制实行准入管理的大米、面粉等必须标有Q S标志;定型包装的食品必须按规定具有品名、产地、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标准号、卫生许可证等,商品标签、标识、内在质量要相符。


评论】【推荐】【 】【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发表评论:  匿名发表  新浪会员代号:   密码: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