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唾沫之辱怒杀“仇家”凶手被判死刑后悔莫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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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30日12:12 新华网 | |||||||||
4月26日,因不堪忍受一口唾沫之辱、杀死“仇人”一家4口的凶手张功,被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 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张功深感罪孽深重,当庭表示不再上诉,等待伏法。 “对方没有素质,因为撞车吐了我一脸唾沫。我却斗小气杀了对方一家四口,真是太不值了。”33岁的张功后悔为 时已晚。
2001年春节前夕,张功骑自行车行至呼市东护城河附近,被马志军开的白色本田雅阁轿车蹩倒。两人发生争执, 马志军辱骂张功,走时还照张功的脸上唾了一口。受到侮辱后张功恶从心头起,他尾随到马志军家,准备伺机报复马志军。 2001年3月31日16时许,张功来到马志军住的小二楼附近,一直等到天黑看到马志军回家。4月1日凌晨3 时左右,张功跳进马家院内,捅开门锁,上二楼进入马志军的卧室,从床头柜上拿起玻璃烟灰缸朝马志军的头部猛砸,又用匕 首连捅四刀。杀死马志军后,张功又把惊醒的马志军的妻子、儿子、女儿杀害,然后把四具尸体集中点燃,逃离现场。 2003年11月17日,张功被警方抓获。归案后,他向警方交代,两年多的时间里每天从早到晚惶惶不可终日, 时常喝到深夜酩酊大醉才回家。直到被抓后进了看守所才睡了个好觉。 内蒙古河洋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孝全说,现在有很多刑事案件都是鸡毛蒜皮的小事引发的。富而知礼,贫而乐道,一旦 遇到不顺心的事和纠纷,如果人们都能够先退一步,冷静、平和地予以处理,那么就会避免发生在张功、马志军等人身上的悲 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