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张二江”称呼侵权 受贿市长打赢名誉权官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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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01日00:31 燕赵都市报 | |||||||||
本报讯据新京报报道,因涉嫌受贿,湖北枣阳市原市长尹冬桂被武汉某报称为“女张二江”,并“确认”收受贿赂8万元。在监狱服刑的尹冬桂委托丈夫将该报告上法庭。4月24日,这宗特殊的名誉侵权案有了一审判决:武汉某报严重侵犯了尹冬桂的人格权利,判令该报赔偿尹冬桂精神抚慰金20万元。 2003年1月10日,湖北省枣阳市原市长尹冬桂因涉嫌受贿,被湖北省人民检察院立案侦
就在法院判决前,2003年6月25日,武汉某报发了题为《收受贿赂8万元,人称女张二江》和《与多位男性有染霸占司机长达6年枣阳有个“女张二江”》两篇报道。 去年9月19日,尹冬桂委托丈夫向报社索赔精神损害抚慰金41万元,另索赔经济损失8万元。 襄樊市襄城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尹冬桂的刑事案件尚未作出判决,报道就用了“收受贿赂8万元”的字眼作标题,给人以确定感,既存在用语不当,数额也与最终的认定有较大出入。 一位法官说,“张二江”是湖北乃至全国对男女关系问题的特殊代用语,含有贬义,两篇报道的标题本身就涉及个人隐私,“而报道的内容极少提及案件的审判,更着重于尹冬桂的个人生活问题”。因此,两篇报道严重侵犯了尹冬桂的人格权利,导致社会评价降低,名誉受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