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节前北京市法院帮普通劳动者讨拖欠工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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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01日07:34 新华网 | |||||||||
节前法院帮讨拖欠工资 今年以来 仅市一中院强制执行讨回拖欠工资已达三四百万元 前天,被北京泰德时代在线技术有限公司拖欠工资一年之久的李先生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的手里拿回了属于他的6500元工资和经济补偿金。据悉,今年以来,仅
李先生自2001年9月起在北京泰德时代在线技术有限公司做网络技术工作。2003年5月,双方解除了劳动合同。后因工资、经济补偿金等问题,双方发生争议,李先生向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该委员会裁决由泰德公司支付拖欠李先生的工资、经济补偿金等共计9000元。泰德公司不服,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过一审、二审,最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于2004年2月26日作出终审判决,北京泰德时代在线技术有限公司支付李先生拖欠工资及经济补偿金共计6500元。 判决生效后,泰德公司依然不发还李先生的拖欠工资,2004年4月,李先生向市一中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受理后,一中院的执行法官立即向北京泰德时代在线技术有限公司发出执行通知书,要求泰德公司尽快履行生效判决。4月28日,一中院执行人员再次打电话通知泰德时代公司,如果该公司在“五一”之前不发还李先生的拖欠工资,法院将强制执行。4月29日,泰德时代公司将6500元现金交到法院,执行法官于当天下午就将6500元现金送到了李先生手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