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取消“农业”“非农”差别统称居民户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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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01日21:08 新华网 | |||||||||
新华网成都5月1日电(周俏春成公宣)接到村里通知,成都市锦江区三圣乡村民冯瑞铃5月1日提前准备好了家里的户口簿,等着民警上门来盖章。她说:“新章子一盖,我这农业户口就变成了城里的居民户口,以后孩子上学或是在城里买房,就更方便了。” 自5月1日起,成都市将全面推行一元化户籍管理制度,逐渐对成都市行政区域内的户籍人口取消农业和非农业户口性质的划分,统称为“居民户口”。
据成都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介绍,从5月1日至5月7日,成都市公安局将利用“五一”长假,统一对全市户口数据信息中的“非农业户口”批量转化为“居民户口”。对土地已被征用的失地农民,全市将于2004年6月30日前,将其原“农业家庭户口”“农业集体户口”变更为“居民家庭户口”“居民集体户口”。对于未失地农民,变更为“居民家庭户口”“居民集体户口”的时间期限定为2007年年底。 成都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说:“过去我国将居民户口划分为农业和非农业户口,是传统的二元化户籍管理制度。一元化户籍管理制度不是简单的农转非,也不意味着农民这一概念的消亡。在农村有承包土地的,保留其土地经营承包权,同时还将逐步与城市居民享有同等的社会保障、义务教育、优抚、就业政策等权利,使更多农民享受到城市化带来的实惠。市财政每年统筹安排2亿元专项资金,重点解决城乡一体化进程中带来的全局性问题。”在此次推行新的户籍管理工作中,成都市公安局本着便民利民、减轻群众负担的原则,对户内人员无增减变化、项目无变更的户口,不重新换发户口簿,由社区民警深入到各社区,通过在户口簿上加盖条章的方式对户口性质统一变更为“居民户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