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梳理”采供血机构 一市只许设1个血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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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02日07:10 新文化报 | |||||||||
日前,吉林省卫生厅要求各卫生行政部门要对辖区中心血站、县级血站、中心血库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每个城市只许设1个血站。对一个城市设有2个血站的,应限期进行撤并,切实保障临床用血的需要与质量安全。 卫生厅要求,近期各地要针对本辖区内医疗机构的临床用血情况组织一次全面大检查,特别是对血站覆盖不到的偏远地区仍需自采自供的基层医疗机构临床用血情况进行彻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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