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名、特、优”教师跨校兼课可领津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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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02日15:35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5月2日电 从今以后,南京市的“名、特、优”教师跨校到一般学校兼课,不必遮遮掩掩了。而且,他们如果跨校兼课还将获得一笔“优岗津贴”。 据《文汇报》报道,根据日前召开的南京中小学师资工作会上出台的《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规定:名、特教师可有条件跨校兼课。特级教师、教授级教师、名教师在完成本校赋予的教育教学任务后,经所在单位同意,可在市内全日制中小学跨校兼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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