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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法学院迎来百岁华诞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02日17:14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5月2日电(记者李江涛)北京大学法学院一百周年庆祝大会2日在北大百周年纪念讲堂举行,法律、教育、文化等各界人士及北大师生代表千余人齐聚一堂,共庆中国近现代法学教育走过百年。

  1898年,在戊戌新潮中诞生的第一所国立高等学校京师大学堂(北京大学前身),从一开始就在它的专门学第三门“高等政治学”内设有法律学课程。1902年根据清政府《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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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师大学堂章程》的规定,在大学专门分科政治科内设法律学目。1904年修订大学堂章程,改大学专门分科为分科大学堂,并在政法科大学堂内正式设立法律学门。课程设置包括法律原理学、大清律例要义、中国历代刑律考、中国古公历代法制考、东西各国法制比较等以及各国行政机关学、国家财政学等辅助课程。

  1917年蔡元培出任北京大学校长,在全面改革北大旧制的同时,对法科继续进行一系列改革,设立了法律学门研究所。周家彦、黄拔声、胡钧、马寅初、张祖训、王彦祖等著名学者担任法科本科和预科教授。1917年底,法律学门有本科生206人,预科生222人,成为全校大的学门。1919年法科法律学门改为法律学系,对旧学制中的课程也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改革,旨在充分调动教与学的积极性。自此,北京大学法律学系渐成中国近代法学教育和科研的重要阵地。

  1952年,全国高校进行院系调整,北大法律学系并入了北京政法学院。1954年北大法律学系很快得以重建。“文革”中,北大法律学系是全国仅有的两个免遭解散厄运的政法院系之一。随着1977年高考制度在全国的恢复和1978年改革开放的全面启动,北大法律学系在最近的25年中取得了飞速的发展,在加强学科建设、培养引进师资、扩大办学规模、培育优秀人才和积极参与国家法制建设等方面,始终都走在全国法律院系的前列。

  1999年6月,北大法律学系正式更名为北大法学院。目前,该院拥有众多蜚声中外的知名学者和跨世纪的中青年教学科研骨干,在法学教育、科研和立法、司法实践等领域发挥着重要作用,并正在向世界一流法学院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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