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代理成克杰、远华案的律师张建中刑满出狱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03日02:37 新京报 | |||||||||
曾代理成克杰受贿案、厦门远华走私案,去年因帮助制造伪证被判刑2年 本报讯(记者郭晓军)昨天上天,以帮助制造伪证罪获刑2年的张建中律师刑满释放出狱。 张建中原为北京共和律师事务所主任,他曾代理过的著名案件有成克杰、李纪周受
张建中于2002年6月7日以涉嫌“辩护人伪证罪”被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批捕,检察院于2002年12月20日以张建中涉嫌为原北京市商业银行(原北京城市合作银行)中关村支行行长霍海音伪造证据而起诉至北京市一中院,2003年12月9日一中院以帮助制造伪证罪判处张建中有期徒刑2年。张建中不服判决,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后者于2004年1月5日维持原判。 据一位与共和律师事务所关系密切的律师透露,张建中已于昨天上午结束刑期正式释放,由于判刑之前张建中已被羁押11个月左右,因此算上这11个月,张建中昨天的出狱应当是刑满释放。 当天,共和律师事务所多名律师前往监狱接张建中。据这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律师称,张建中出狱后,有关人士已有安排张建中去澳大利亚度假的计划,估计将于今明两天就能出行。这个消息同时得到了共和律师事务所一名年轻律师的证实。不过,由于该所规定不许擅自向外界披露张建中案的情况,所以他们没有提供更多的消息。 案件回放 一中院判决书中称,1998年6月,张建中担任原北京城市合作银行中关村支行行长霍海音的辩护律师时,为给霍海音减轻罪责,张建中与人合谋,由他提供授权委托书草稿,经由霍海音签字后,形成倒签日期为霍海音被羁押前的时间,内容为霍海音授权张建中全权办理大连奔德国际金融中心项目的虚假授权委托书。 随后,张建中使用该“授权委托书”,与香港富国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董事李培国签订“转委托书”,将霍海音处理大连奔德国际金融中心项目的“授权”转给李培国,在名义上形成霍海音违法向关系人发放贷款所造成的重大损失已被挽回的事实。此后,“香港富国”利用“转委托书”骗取大连奔德股份,致使北京市商业银行(原北京城市合作银行)在该项目上的债权失控。(来源:新京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