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完善政策措施实现毕业生“无障碍就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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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03日10:39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5月3日电(记者王黎)辽宁省在日前出台的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系列措施中提出,自主创业的毕业生可享受下岗失业人员就业所享受的所有收费优惠政策和税收减免政策。 全国各地目前都为切实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大力推进政策创新和体制创新,实现“无障碍就业”。辽宁省提出,各级政府单独设立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小额贷款担保基金
甘肃省打破毕业生就业区域界限,非师范院校毕业生在省内外“自主择业”;并淡化了择业期限,毕业生什么时候落实就业单位就什么时候办理就业手续。 安徽省教育厅内部建立就业与招生、人事、教学管理等相互配合的运行机制,对外主动加强与各部门的联系沟通。省公安厅取消毕业生落户的限制条件;省人事厅出台鼓励毕业生到基层和艰苦地区就业的政策措施;省劳动保障厅牵头实施“高职高专毕业生职业资格培训工程”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