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建广东省委会提交提案:广东应推行律师代理购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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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04日10:01 新华网 | |||||||||
针对广东房地产市场屡次出现的“一房多售”、“重复抵押”等诈骗现象,民建广东省委会向省政协提交提案,建议广东省应大力推行律师代理购楼制度,将律师在购房买卖中的角色由“咨询”变为“代办”,让老百姓安全买房。 据了解,目前的购楼过程都涉及大量房地产法律、法规及政策,投资大、风险多。这其中发展商与业主相比,更熟悉全部运作过程,且一般都有常年法律顾问或专业律师。但业
民建广东省委会的会员们经过调查发现,在目前的一些购房纠纷中,主要有三大骗局:一是迟延交楼。往往买方在付了部分甚至全部房款后,却迟迟拿不到房。对此,发展商常以不可抗力推诿,理由多数是市政建设,恶劣天气等。二是实测面积与预售合同约定的面积有误差。有的误差甚至达到百分之十几以上,但业主大多并不知晓。三是虚假广告。许多购房者就是受了“虚假广告”的诱惑而上当的。虽然已有相关法律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发布商品房销售宣传资料所明示的事项,当事人应当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但发展商往往不会依法办事,消费者也因不了解而陷入被动。 民建认为,出现这么多问题,既和目前房地产法律、法规不健全,政府有关部门监管不够、执法力度不够有关,也和广大购房者对房地产法律、法规及相关程序缺乏了解,法律意识、风险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较差有很大关系。他们建议立法部门及有关主管部门应尽快完善相关法律、法规,逐步消除规定不一致、条文内容不细、难以操作等现象。同时在全省范围内大力推行律师代理购楼制度,将律师在购房买卖中的角色由“咨询”变为“代办”,让老百姓安全买房。 律师代理购楼制在广东是否可行?据有关专家分析,目前还存在一定难度。因为目前我国房产相关证件的发放部门工作透明度不高,证件审批流程也往往存在违规操作,有的开发商伪造假证件欺骗消费者,律师要想分辨其真伪,难度很大。(田霜月曾德明)(来源:南方都市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