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第三者险”暂时仍依“老规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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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05日04:50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讯 记者刘畅实习生唐光蓉 原计划本月正式启动的《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将暂缓出台。记者昨日从成都各大保险公司了解到,中国保监会已发出通知,要求各财产保险公司仍暂时按照现行的
据介绍,此前,成都市以地方法规的形式对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作出强制性规定,要求驾驶员及机动车登记和年检时必须提供第三者险保单,据统计2003年成都市机动车第三者险投保率约为80%左右。目前成都各家财险分公司均经营商业性第三者险业务,投保人可以自愿选择任意一家保险公司、以任意赔偿限额投保第三者责任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