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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第三者险”暂时仍依“老规矩”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05日04:50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讯

  记者刘畅实习生唐光蓉

  原计划本月正式启动的《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将暂缓出台。记者昨日从成都各大保险公司了解到,中国保监会已发出通知,要求各财产保险公司仍暂时按照现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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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法开展第三者责任险业务,采用各保险公司现行商业性第三者险条款来落实《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强制第三者险的有关规定。记者了解到,为贯彻落实《道路交通安全法》中有关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的规定,目前中国保监会正积极配合国务院法制办并召集各财产保险公司进行强制第三者险条款和费率原则的制定和修改。

  据介绍,此前,成都市以地方法规的形式对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作出强制性规定,要求驾驶员及机动车登记和年检时必须提供第三者险保单,据统计2003年成都市机动车第三者险投保率约为80%左右。目前成都各家财险分公司均经营商业性第三者险业务,投保人可以自愿选择任意一家保险公司、以任意赔偿限额投保第三者责任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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