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化沱江污染事件及相关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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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05日05:00 北京青年报 | |||||||||
新闻内存 今年2月到3月2日,川化公司违规技改并试生产。由于设备出现故障,使氨氮含量超标数十倍的废水直接排入沱江,导致沱江流域严重污染内江、资阳等沿江。污染影响地区近百万群众饮水中断达26天,直接经济损失约3亿元。沱江生态环境遭受严重破坏,据专家估计,需要5年时间才能恢复事故前水平。
4月30日,沱江特大水污染事故有关责任人受到严肃处理。 川化集团有限公司总裁、董事长、法人代表谢木喜被责令引咎辞职。川化总经理李俭、副总经理吴贵鑫、川化环安处处长、青白江区环保局副局长宋世英、青白江区环保监测站站长张明等5人涉嫌犯罪,已被移送司法机关。 对川化副总经理谷业康、青白江区人民政府副区长郑兴华、区环境保护局局长赖建能、区环境监理所所长张山、区环保监测站副站长顾天奕等人的责任问题,有关机关正在进一步调查取证,调查结束后,将根据其应负的责任,作出严肃处理。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