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亿国债资金建设农村沼气 粤西北列入适当兼顾地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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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06日10:37 新华网 | |||||||||
记者从农业部了解到,今年国家将继续安排10亿元的国债资金用于农村沼气项目建设。 为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节水灌溉、人畜饮水、乡村道路、农村沼气、农村水电、草场围栏等“六小工程”建设,国家在今年减少国债项目的同时,继续保证农村沼气项目的投入。最近,农业部办公厅、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就申报2004年农村沼气国债项目发出通知。通知指出,今年的项目安排以续建县为主,新建县数及投资不超
另据了解,今年在项目安排的区域布局上,将适当兼顾沂蒙山区、闽西北、苏北、浙西、粤西北等东部欠发达地区的革命老区。(完)(来源:南方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