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消协发出警示呼吁抵御无“QS”标志奶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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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06日12:58 人民网 | |||||||||
人民网济南5月6日电 自四川德阳、安徽省阜阳市爆出劣质奶粉毒害婴儿事件后,为抵御劣质奶粉的入侵,5月5日,山东省消协专门发出今年第二号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奶粉要注意有关事项。 消费警示:注意购买包装标识齐全的奶粉。按国家标准规定,食品外包装上必须标明商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标准号等内容。选购
购买奶粉时要注意营养成分表中标明的营养成分。营养成分表中一般要标明热量、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等营养成分,维生素如维生素A、维生素D、维生素C,微量元素如钙、铁、锌、磷,还要标明添加的其他物质。 同时,省消协还提醒消费者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不要一味贪图便宜,去购买价格低廉的劣质奶粉。阜阳查获的劣质奶粉每袋一般在8至10元左右,而据业内人士介绍,合格的国产婴幼儿配方奶粉一般也要12元以上。消费者购买婴幼儿奶粉时,要选择知名度高、信誉度好的名牌产品,到大的商场、超市购买,不要随意到流动商贩处购买,特别要注意政府部门公布的不合格奶粉“黑名单”。消费者在购买奶粉等食品时,要注意索要发票,如出现问题可作为投诉的重要证据。(宋光茂王申占) 相关专题:劣质奶粉害死婴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