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给外来儿童生命以同样的呵护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07日09:38 新京报 | |||||||||
作者:于平 今年起,上海具备一定条件的外来务工者子女可以享有加入少儿住院基金的权利,每人每年最多可报销大病和住院医疗费用10万元,而过去,这一基金的对象主要针对上海户籍的婴幼儿和青少年。
不仅是上海,长期以来,全国许多城市都有专门的基金或经费用于救治患上重病的少年儿童,但是,如果任何一个需要帮助的孩子想得到这些钱,他首先必须要有当地的户口,这样的门槛使得城市外来人员子女被排斥在这笔“救命钱”的视线之外。 如去年在广州,一个患上了白血病的外来儿童就因为没有广州户口,不能申请广州市教育局的教育重大疾病助疗金和广州市妇联救治重症儿童专项基金。不过后来孩子的父母写信给广州市长,市长批示后,有关方面才对这位外来儿童展开援助。可以看到,患上重大疾病的外来儿童如果想得到外来帮助,他所拥有的渠道是很少的,要么得到领导关心,要么得到媒体关注,而走这两个渠道的成功率很低,而且即使获得了成功,那只是个案的成功,帮助成千上万的患有重大疾病的外来儿童,不能总靠领导一个个去批示,靠媒体一例例去报道,只有制度层面上的解决,才是根本的解决办法。 而上海的做法正是制度解决外来儿童缺乏重大疾病医疗保障的有效探索,少儿住院基金是当地教育部门、卫生部门和红十字会发起成立的,教育部门、卫生部门属于公共服务部门,而外来务工者作为城市的建设者和纳税人,他们和他们的子女有权利得到这些部门的服务。而红十字会更是一个具有开放性的慈善组织,他们的服务更不该被打上户口的“标签”。 在一些发达国家,许多专门从事医疗救助的基金会,它们不但救助本地,本国的重大疾病患者,它们甚至把触角伸到了整个世界,不论你在亚洲还是在非洲,只要你符合该基金会救助标准,你就有可能得到帮助。 虽然我国目前基金会的发展水平还与国外有很大差距,但是有一点是确定的,从事医疗救助的专门基金不该轻易打上户口的“标签”,医疗救助的实质是对生命进行挽救,挽救生命只有轻重缓急之分,而绝无地域、身份之别。当一个生命陷入绝境,走在死亡的边缘时,政府和社会作为组织化的存在,对孤立的生命个体及时施以援手正是他们的基本责任之一。 如果将那些拿不出医疗费的孩子隔绝在先进的城市医疗卫生体系之外,这是对生命的不公,也是对社会公正的巨大伤害。 如果有了制度的保障,一旦某个孩子遭遇重大疾病威胁时,无须领导亲自批示,无须媒体报道,政府和社会将迅速行动起来,调动尽可能的资源,为孩子及其家庭提供物质和精神的双重保障,生命将因此有了一道阻挡惊涛骇浪的大堤。所以,上海的做法应当为更多城市效仿,对绝境中的生命进行呵护,让每一个受重大疾病威胁的孩子都看到生的希望,这是一个“以人为本”的城市必须承担起的责任。 相关专题:新京报-核心报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