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薛惠娟)4月27日,全省卫生系统为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向全省人民作出8项承诺,以更好地履行救死扶伤、防病治病的职责,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如发现违反者,一经查实,将实行“一次申告下岗”制度,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违反者及其单位领导人的责任。
承诺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在医疗工作中实行首问责任制和首诊责任制,主动热情提供
优质服务,讲究文明用语和服务礼仪,不态度生硬、推诿病人、使用服务忌语和带人加塞看病。临床要做到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因病施治,不乱检查、滥开药、无故拖延手术和出售假冒、伪劣、过期药品。按规定收取医疗卫生服务与药品费用,并在单位的醒目位置公示,不乱收费和搭车开药、检查。要廉洁行医,不接受病人的“红包”、宴请和商家的药品回扣。严格遵守诊疗技术操作常规,急诊抢救及时到位,检查、检验结果及时报告,不让病人在挂号、收费、取药窗口排队时间超过10分钟。要认真贯彻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河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实施办法》,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保证及时准确报告,妥善处理,不隐瞒、缓报、谎报、漏报任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卫生行政执法部门加强医疗卫生领域市场经济秩序的监管,在法定时间内完成行政审批和行政复议,对无证行医、擅自开展性病传染病诊治、发布虚假医疗广告、制售假冒伪劣健康相关产品等不法行为,发现一例、查处一例,不以权谋私、收受好处费。方便群众就医、办事等。
为便于社会各界监督,省卫生厅开通举报电话0311-70470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