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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从“法”而始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07日11:02 解放日报

  前两天,路过一个建筑工地,一位民工问我,为什么现在拖欠工资现象比较严重,工人当中,真正运用法律的人多吗?我说不多。原因无它,就在于现在劳动力市场“僧多粥少”,加上现行的工资支付关系和制度法规还不完善,造成一些老板或企业利用各种借口,故意不支付工资。这也是当前劳动纠纷增多的主要原因之一。

  发生这些问题,除了客观因素外,往往同职工的主观保护意识不强有关。请问,有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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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人主动与老板签订了合同?有多少人在权益受到侵害时主动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权益?正是因为职工法律观念的淡薄、社会监督力度的不够,才有人敢胆大妄为侵害职工利益。可以说,不知法,不懂法,不会用法,成了职工权益被侵害的最重要因素。要使职工权益不受侵害,我看还是从“法”开始。首先,职工自己要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学会运用法律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第二,加大对职工法律知识宣传,通过为职工下发常用法律知识的小册子、为职工提供法律咨询、送法律上门等活动,增强职工的法制观念;第三,劳动部门加大监察力度,加强对老板的监管,督促他们依法行事。

  美国学者霍贝尔在其名著《原始人的法》中说:“法律有牙齿,必要时会咬人,虽则不时时使用。”我们在合法权益受侵害时,首先要想到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相信法律是有牙齿的,是会还你一个公道的。同时,我们的社会、我们的政府应当推行劳动、工商、公安等多个部门联合执法新形式,给恶意侵权者建立一种“牙齿规则”,包括向法院申请,冻结他的银行账号,提高他的违法机会成本,让他付出更大的代价。这样,才能使每一个诚实劳动的人,不再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而担忧。严宝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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