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军训昏倒受伤学校赔偿五万余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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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08日01:53 齐鲁晚报 | |||||||||
据新华社上海5月7日专电(李铭 杨金志) 上海一位16岁的中学生魏某在入学军训时因体力不支昏倒受伤,于是将学校告上法庭,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一审判令校方对此事件承担70%的责任并赔偿损失。 2002年8月5日下午,同学们被带到水泥地篮球场上进行军训,按照教官要求挺胸笔直立正练习立姿。当时正值炎夏,天气晴好,气温高达34.6摄氏度。魏某热得汗流浃背,突然
法院认为,学校在组织军训前,未预见特殊体质的学生可能出现的不适状况,而未能及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故对发生的事件应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过错的参与程度,核定为70%。同时,法院也指出,原告身体不适而不向教官报告致昏倒受伤,也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据此,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判令学校赔偿魏某各类费用共计5万余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