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验收意见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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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08日08:49 天津日报 | |||||||||
国务院五部委联合检查验收组 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向国务院的申请,国务院五部委(国家发改委、监察部、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审计署)组成联合检查验收组,于2004年4月22日至29日对天津市土地市场秩序治理整顿工作进行了阶段性检查验收。检查验收组听取了天津市政府的工作汇报,抽查了部分区、县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工作情况,查看了有关档案资料,并实地察看了一些开发
检查验收组认为,天津市基本完成了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的阶段性工作任务,基本达到了国家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工作阶段性验收标准。希望天津市政府在此基础上,继续保持工作力度,深化土地市场秩序治理整顿工作: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开发区;认真开展基本农田保护专项检查;深入进行对拖欠征地补偿安置费用问题的检查,继续开展对违反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情况进行执法监察;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违法批地的案件。通过治理整顿,实现土地市场秩序的根本好转,为天津市经济社会更快更好的发展创造条件。现将验收意见向社会公告。如有不同意见,可在本公告十个工作日内(2004年5月8日至5月18日),向国土资源部土地市场秩序治理整顿督查办公室举证反映。 联系方式: 邮编:100812 地址:北京市阜城门内大街64号 收件人:国土资源部土地市场秩序治理整顿督查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66558323、010-66558325 传真:010-66558337 E-mail:gtzywfajjb@mail.mlr.gov.cn 二○○四年五月八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