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青霞被控3.20选举亮票 7日亲自出庭说明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08日10:22 中国台湾网 | |||||||||
中国台湾网5月8日消息 据台湾媒体报道,因涉嫌在“320大选”中亮票的知名艺人林青霞7日再次被台北地检署传唤,林青霞在律师葛仁刚陪同下,亲自出庭说明。林青霞强调,自己绝对没有故意亮票,同时还谢谢大家关心。 艺人林青霞遭检举于“大选”时亮票案,台北地检署于4月23日首度开庭,当事人林青霞人在香港没有现身,委任律师葛仁刚为她请假,并且提出一份书面陈报状说明她并非故
委任律师葛仁刚强调,当事人选前就已明确表态支持对象,没有当众亮票的必要与故意,如果检方要求她返台亲自应讯,当事人尊重法律的决定。 据了解,这次的亮票风波,导因于林青霞在投票日当天几个有意无意的动作,遭人检举涉嫌亮票,但林青霞则表示是为了吹干选票上的油墨;当时开票所主任管理员也曾出言制止,但后来这名管理员认为当时林青霞的举动并不构成亮票。 上次林青霞被检方传唤时因为有事请假,只由委任律师出庭递状说明,检方认为既然身为公众人物,就应该要对大众有个交待,因此再次传林青霞出庭,她也决定露面。(娟子) 相关专题:台湾“大选”引发纷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