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头"击鼓" 炕头"升堂" 辉南法院现场审理涉农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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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08日13:50 新华网 | |||||||||
辉南法院在春耕生产之际,开通了“绿色通道”,用方便快捷的诉讼、执行,保证涉诉农民的合法权益。凡是涉农案 件,依法优先受理、审理,优先减、缓、免交诉讼费;派法官到案发地现场审理,减轻当事人诉讼成本;有的巡回法庭还专门 设立“晚间法庭”。一系列的做法被群众称为地头“击鼓”,炕头“升堂”。 前不久,大椅山镇36户农民申请执行春雨种业公司赔偿一案,被执行人存在抵触情绪
在执行申请人辉发城信用社与被执行人邹玉财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执行干警了解到邹家中只有七八千斤玉米。他们 没有简单地对邹玉财采取强制措施,而是将双方当事人召集到一起,探讨解决问题的办法。“如果现在强制执行,只能使被执 行人陷于生产无门、自救无路的窘境,也不利于今后的还款和社会稳定……”县法院进行了大量细致的工作,最终达成了还款 计划。邹玉财感动地说:“多亏了县法院,让我种上了地,真是人民的法院啊!”(贺晓民李晓新记者吕瑞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