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体育 娱乐 游戏 邮箱 搜索 短信 聊天 点卡 天气 答疑 交友 导航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下月起卷烟零售须明码标价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09日03:03 西安新闻网-西安日报

  本报讯(记者顾荣见习记者拓玲)从6月1日起,我省卷烟零售明码标价暂行办法将正式实施,全省从事卷烟零售业务必须明码标价。此举将进一步规范卷烟零售经营者的价格行为,维护消费者和卷烟零售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我省卷烟零售公平、公正、合法的市场竞争。这是记者昨日从省物价局获悉的。

  省物价局、省烟草专卖局联合制定的办法规定,我省境内从事卷烟零售的经营者从事
金犊奖大陆初审揭晓 AC-尼尔森互联网调查
体验财富之旅赢大奖! 中国时尚品牌网展
卷烟零售业务时,应按规定使用卷烟零售标价签,并向消费者明示卷烟零售价格。零售标价签由省价格主管部门统一规定卷烟零售标价签的式样和内容,各设区市价格监督机构负责监制,市烟草专卖部门统一印制,并对卷烟零售经营者免费发放。未经监制的,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擅自印制和使用。

  两部门规定,卷烟零售经营者不得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内容、标价方式及利用假冒卷烟以假充真进行价格欺诈,不得垄断卷烟市场价格,进行不正当竞争,否则将严厉查处。


评论】【推荐】【 】【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发表评论:  匿名发表  新浪会员代号:   密码: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