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2000万老总被判8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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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09日06:12 天府早报 | |||||||||
早报讯(锦检记者蔡宇)经锦江区法院公开审理,引起社会各界关注的原四川华天集团(该公司2001年7月前名为北海四川经济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北海开发)董事长兼总经理李飞挪用资金一案近日有了判决:被告人李飞挪用资金罪罪名成立,判处有期徒刑8年。 2000年12月10日,李飞以借款为名,将800万元划到北京恒源基业公司的账上,将750万元用于归还自己购买华天集团股份时的借款;2002年4月,李飞将四川华天划入北京中海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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