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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凭变化 传销谋发展 遇铁拳 发展成空喊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09日11:17 新华网

  新华网吉林频道5月9日电(尚飞、鲍盛华)经过几年的沉寂,2004年吉林省长春市的传销及变相传销活动出现 了抬头的趋势,此番“出击”,传销在活动区域、活动形式以及参与者年龄结构等方面都有了新的变化,传销人员正试图通过 这些新变化来实现传销的新“发展”。

  以往传销活动的范围大都集中在人口稠密、交通便利的大中城市,自从1998年国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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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明令禁止传销活动以来,在 工商机关的严厉查处之下,市区就无法再为广大传销人员提供优良的庇护场所了,取而代之的则是管理相对混乱的城乡结合部 和县城。据长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平交易处处长李军介绍,在长春市今年查处的传销案件中,绝大多数都是发生在城乡结合 部或县城,市区内只有零星个案。

  有形的商品传销是传销的主要模式,但现在却慢慢地转变为“拉人头”形式。所谓“拉人头”,就是不法分子在根本 没有产品的情况下,采取各种手段招募人员,进行简单地人头传销。以传销“人头”的方式建立组织和网络。相对于那些披着 “合理外衣”的有形商品传销,这种“拉人头”式的传销则更为直接、露骨。

  外地农民、民工或无业人员依旧是传销活动的主体部分,这一点较以往没有太大的变化,可是上述人员的年龄结构却 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他们的平均年龄仅在20岁左右。这些年轻人大都未受过良好的教育,加之社会经验匮乏,在发财致富的 心理驱使之下,很容易地就被拉下了水。

  此外,传销人员在与工商执法人员的周旋过程中变得越来越狡猾,他们大都采取人钱分离的方式进行活动;分散在居 民楼内、出租区等比较隐蔽的地方并且打一枪换一个地方;在被驱散之后,往往又能以最快的速度重新聚合,一个传销人员多 次被抓的现象屡见不鲜,这些都给查处工作带来了不小的困难。

  对于此次传销出现抬头趋势,长春市工商局给予了严厉地打击。根据传销活动变化的特点,工商执法人员采取打入传 销组织内部、参加培训等方式对其进行整治。到目前为止,长春市工商局共端掉非法传销窝点30处,驱散传销人员1000 余次,立案查处4起,罚款达2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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