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退休党员党支部建在社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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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09日12:07 石家庄日报 | |||||||||
本报讯(记者邓书恒)企业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是今年我市社会保障工作的一项重点。对退休党员的管理是社会化管理服务一项不可或缺的工作。日前,市委组织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联合下发通知,明确要求:有条件的地方,要建立离退休党员党支部,确保离退休党员过好组织生活。 《通知》指出,在离退休党员人数较少的社区,可以由社区党组织直接负责离退休党
《通知》对离退休党员组织关系接转也作了明确规定。县(市)区属企业离退休党员,在本县(市)区居住的,由本县(市)区委组织部将组织关系转往其常年居住地的乡镇(街道)离退休党员党支部或社区党组织;市属企业和跨县(市)区居住的离退休党员,由市直各有关部门党委(直属单位党委)或企业所在地县(市)区委组织部将其组织关系转到其常年居住地的县(市)区委组织部,再由居住地的县(市)区委组织部转至其所在乡镇(街道)离退休党员党支部或社区党组织。 《通知》要求,各级党组织要把离退休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纳入本地党建工作的整体规划,安排好他们的组织生活,保证他们按时足额交纳党费,组织其开展各种学习教育活动,努力做到一个不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