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出争议票成验票重心 选情是否翻盘九月才揭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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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09日16:11 中国台湾网 | |||||||||
中国台湾网5月9日消息 据台媒报道,备受瞩目的“大选”验票工作将于明天登场,全台地方法院预计在十日内(到十九日为止)统计出全部有争议的选票,送交台湾“高等法院”裁定,争议票将区分四种情况;至于另一项重点——查验选举人名册,则可能须到十九日初步验完票后,才能展开。 根据台“高院”审理“当选无效”之诉的合议庭订出的验票作业准则,争议票共分
此外,若遇到这张选票属“中选会”第六号无效票图例时,一律当做争议票,各地院为免“夜长梦多”,都希望在五二○前完成验票工作。 “高院”强调,这十天验票仅属第一阶段的“形式验票”,因为各地院整理出的争议票,无论张数多少,都不能做为两组候选人得票数是否增减的依据,每张争议票都须送合议庭,然后经第二阶段,即透过言词辩论攻防,得到结果。 也就是说,选情是否翻盘,须待本件“当选无效”之诉审结时,才能揭晓。依据相关规定,“当选无效”之诉须在六个月内审结,意即最晚九月二十九日前,全案必须审结宣判。 为因应本次“大选”验票,台“高院”成立“验票指挥中心”,分行政和审判两个系统,针对各地院验票时发生的问题统一提供支持。“高院”初估,若不计算支持的行政人员,参与验票的法官、书记官、录事、法警等,至少在一千六百人以上,十天验票单人事费用即超过新台币一千万(约合二百五十万人民币)。 根据“高院”合议庭订定的相关事宜说明,每日验票结果,各地院不得逐日径行对外公布,待验票结束后,再统一将结果陈报“高院”,不需逐日呈报。 至于验票另一重头戏——查验选举人名册,由于“高院”合议庭禁止双方律师在验票区查验或影印选举人名册,因此,各地院在启封选举人名册后,将先进行选举人及领票人数核对,核对后黑白影印一份存放在各地院,待十九日结束验票后,双方才能向“高院”声请查阅。 不过,查阅选举人名册的蓝绿代理人,可不必具律师资格;选举人名册的查验,则攸关选务机关是否违法,对国亲所提另一“选举无效之诉”影响至钜。 国民党与亲民党于选后分别提出陈吕“当选无效之诉”与“选举无效之诉”;依相关规定,前者以“当选人”为被告,若法院判决“当选无效”,则由另一组候选人递补;后者以选务机关为被告,法院若判决选务机关确有违法以致影响选举结果,将视违法程度判决重行选举或局部重选。(潇凝) 相关专题:台湾“大选”引发纷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