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要求对未参医保企业实行“六不准”(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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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0日00:00 石家庄日报 | |||||||||||
星期一 本报讯(记者邓书恒)日前,市政府召开了医疗保险扩面第五次调度会,对20家至今尚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企业参保工作进行督导调度。会议强调,凡没有按照市政府要求及时参加医疗保险的企业,必须对其落实“六不准”。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但由于这项制度起步较晚,城镇职工因病致贫的现象却日益突出。加快推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维护职工利益的现实需要。但一些企业领导者一味追求经济效益,寻找各种借口推迟参加医疗保险,这不仅侵害了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而且也给社会稳定带来了不利影响。对未参医保企业落实的“六不准”具体内容为:不准评优评先;不准企业法人代表评劳模、优秀企业家或享受任何形式的奖励;不准兑现经营者年薪;不准购买小轿车;不准办理劳动用工、调资等劳动业务;不准将医疗费列入企业生产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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