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体育 娱乐 游戏 邮箱 搜索 短信 聊天 点卡 天气 答疑 交友 导航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津城拆迁有章可循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0日01:33 城市快报

  记者宋景怡

  城市快报

  ()昨天,记者从市房管局了解到,为贯彻建设部《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和《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天津市结合我市房屋拆迁评估的实际情况,现就有关
金犊奖大陆初审揭晓 AC-尼尔森互联网调查
体验财富之旅赢大奖! 中国时尚品牌网展
问题提出如下意见。市房管局要求各区、县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房屋拆迁单位和房屋拆迁评估机构,在执行过程中严格执行该项规定。昨天,记者就其中的热点问题采访了市房管局有关负责人。

  ()如何确定拆迁住宅楼房建筑面积

  ()根据《天津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规定》,被拆迁房屋是私有住宅的,房屋建筑面积以《房屋所有权证》载明的建筑面积为准;被拆迁房屋是公有住宅的,在同一拆迁片或其他地区,楼房结构、房型相同,有按房改政策购买公有住房并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可以参照的,应以购买公有住房的《房屋所有权证》载明的建筑面积为准;没有购买公有住房的,按照房屋经营管理部门掌管的建筑面积,换算出建筑面积系数,用《房屋租赁合同》载明的计租面积乘以系数求出公有住宅房屋的建筑面积;单元式住宅楼房计算公式为:建筑面积=计租面积×系数+阳台建筑面积。单元式住宅楼房首层带院没有阳台的,可按二楼阳台的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原设计为封闭式阳台的,按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设计为挑阳台的,按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单元式住宅楼房的安置补贴金额全市统一按房屋建筑面积计算。

  ()对房屋拆迁评估结果存有异议怎么办?

  ()被拆迁当事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可以向原评估机构申请复估,并书面告知房屋拆迁单位,评估机构应当自收到书面复估申请之日起5日内完成复估,重新出具评估报告,同时将复估结果书面告知房屋拆迁单位。被拆迁当事人对复估结果仍有异议的,可在5日内向天津市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估价专家委员会)申请技术鉴定,并书面告知房屋拆迁单位。

  ()估价专家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日内,对申请鉴定评估报告的评估依据、评估技术路线、评估方法选用、参数选取、评估结果确定方式等评估技术问题出具书面鉴定意见。评估报告不存在技术问题的,应当维持评估报告;评估报告存在技术问题的,评估机构应当改正调整,重新出具评估报告,并作为房屋拆迁补偿的依据。申请复估和申请委托估价专家委员会技术鉴定的费用,由申请人交纳。评估存在技术问题的,复估和技术鉴定费用由评估机构承担。

  ()如何确定房屋拆迁补偿价格

  ()根据建设部《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天津市房地产管理局定期公布房地产市场交易价格,以便对房屋拆迁补偿价格的确定更具有指导性。

  ()如何选择住宅房屋估价机构

  ()为了增加房屋拆迁工作透明度,体现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房屋拆迁评估机构的选择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发布通知。房屋拆迁项目确定以后,由拆迁单位在市房管局拆迁管理信息网上发布信息,将拆迁项目、范围、面积、户数、联系方式和报名时限等内容进行发布,报名时限不得少于3日。

  (二)估价申请。拆迁评估机构收到信息后,根据自身评估资质所能承担的业务范围进行评估申请,向房屋拆迁单位递交《房屋拆迁估价申请表》。《房屋拆迁估价申请表》示范文本,由天津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统一制作。

  (三)成立评议组。房屋拆迁单位应在拆迁评估机构报名期间组织成立选择评估机构的评议小组。小组成员由拆迁当事人5-7人组成,其中被拆迁居民代表应超过50%。如果在2日内居民委员会不能推荐出被拆迁居民代表,房屋拆迁单位可以组织其他代表参加。推荐的被拆迁居民代表应在拆迁现场进行公布。

  (四)审查评议。房屋拆迁单位根据评估机构的资格等级和从事评估业务范围的有关规定,对评估机构进行拆迁评估资格核实,符合条件的,交评议小组讨论;不符合条件的,应在3日内书面通知申请评估机构并说明情况。

  (五)投票确定。代表投票选定评估机构,按得票顺序排出前三名,并当场宣布中选结果,得票最高作为中选单位。房屋拆迁单位与中选的房屋拆迁评估机构在2日内签订《房屋拆迁评估委托合同》。名中选评估机构放弃评估权的,可依次确定下一个中选评估机构。

  (六)现场公示。签订《房屋拆迁委托评估合同》后,由房屋拆迁单位将选定的评估机构在拆迁现场进行公示。


评论】【推荐】【 】【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发表评论:  匿名发表  新浪会员代号:   密码: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