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跨四省九市狂盗豪华轿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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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0日02:47 新京报 | |||||||||
两大盗车团伙成员被判刑,一罪犯之子接受不了其父犯罪事实多次企图自杀 本报讯(记者李欣悦)两大盗车团伙横跨四省九市,盗窃本田、凌志等豪华轿车52辆,价值1300余万。昨日,市一中院对两团伙成员做出一审判决,程长青、刘青松、代光辉因盗窃罪被判处无期徒刑,蓝勇辉、徐某等8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至1年不等。
法官称,此案的侦破源于去年5月,蓝勇辉因有吸毒嫌疑被警方抓获,审讯过程中,他交代了自己盗车并交由徐某销赃一事。 据蓝勇辉向警方交代,从1995年8月至去年5月,他与他人或单独或结伙盗车19辆,其中凌志牌400型小轿车10辆,本田牌小轿车8辆,云岗王小轿车1辆。作案地跨四省九市,远至广州、珠海。赃车则卖给本市一汽车维修中心的徐某,由其改装后销赃。 警方随后将徐某抓获,徐某的供述又牵出程长青、刘青松、代光辉等人组成的盗车团伙。据法院查明,程长青、刘青松原是徐某的修车伙计,在徐某的“指点”下,学会了自配车钥匙盗车,仅用一年多时间,或单独或伙同代光辉等人盗窃豪华轿车33辆。这些车都交给徐某销赃,而徐某给付他们每辆不足3万元的辛苦费。 法院审理后认为,程长青、刘青松、代光辉等人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且数额巨大。而徐某的行为也构成盗窃罪和销售赃物罪,鉴于其有坦白大部分犯罪和协助抓获同案犯的立功表现,可予从轻处罚。 昨日宣判时,徐某的前妻在法庭哭诉,称他12岁的儿子因为父亲的事深受打击,多次企图自杀。希望记者不要让孩子父亲的名字见报。(考虑到孩子的压力,记者故没有署徐某真实姓名)(来源:新京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