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大反腐禁令整肃医疗队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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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0日06:44 扬子晚报 | |||||||||
“严禁医务人员收受病人‘红包’;实在难以谢绝的,医生必须于3日之内上交医院指定部门。对逾期不上交者,将视同收受‘红包’严肃处理”。昨天省卫生厅向全省卫生系统下发通知,郑重推出五条“禁令”,严惩医疗行业腐败行为。 通知指出,近年来医疗服务中滋生蔓延的收受药品回扣、收受病人钱物、开单提成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严重败坏了卫生行业的信誉,涣散了卫生队伍,必须坚决整治。各级
对于上述五条禁令,省卫生厅将建立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上述五大“禁令”的医务人员,一旦发现,将受到通报、待岗、暂停执业、吊销执业资格等纪律处分,直到追究法律责任。对违规的单位和部门,则要严肃追究其主要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仲崇山)(新华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