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阶段全面推行“一费制”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0日09:01 河北日报 | |||||||||
本报5月9日讯(记者胡博理)记者从今天召开的全省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的统一安排部署,从今年秋季新学年开始,在全省由政府办的普通小学和普通初中全面推行“一费制”收费办法。 义务教育阶段全面推行“一费制”是今年我省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重中之重”。“一费制”中的杂费收入只能用于补充学校公用经费的不足,不得用于教师工资、津贴、福
会议要求,有关部门在制定“一费制”收费标准时,要坚持因地制宜的原则,充分考虑地区间、城乡间经济发展水平和群众承受能力的差异。要坚持公开、公正的原则,举行听证会。各级政府要制定、完善相关的配套政策和措施,确保“一费制”顺利推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