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办高中招生须执行“三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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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0日09:01 河北日报 | |||||||||
本报5月9日讯(记者胡博理)择校现象是近年来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今年公办高中收取择校生择校费要严格按照省政府的有关规定,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提高收费标准或收取限定金额以外的择校费用。 去年,省政府及省教育厅对公办高中收取择校费和招收择校生的比例、录取分数线的划定作出了明确规定,对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收费工作进行了规范。各市今年要尽早谋划,
会议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高中招生收费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要成立专门的监察组对高中招生、收费进行全程监察,坚决纠正违反和影响“三限”政策落实的违规违纪行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