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部门不得搭车收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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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0日09:01 河北日报 | |||||||||
本报5月9日讯(记者胡博理)今年我省将加大对搭车收费和各种形式摊派以及挤占、平调、挪用、截留学校收费收入行为的治理力度。 坚决禁止任何部门或单位通过学校向学生搭车收取任何费用或向学校进行各种形式的摊派及挤占、平调、挪用、截留学校收费收入。禁止任何部门或单位工作人员以任何形式、任何名义要求学校统一订购省定书目以外的各类文字、音像教辅资料与课外图书和报刊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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