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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招办下发指导意见大学可拒招六类疾病生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0日09:04 大众网

  大众网济南5月9日讯(记者 徐静)今天,省招办下发了《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患有严重心脏病等六大类疾病之一的考生,即便高考成绩过了线,高校也可以不予录取。此外高校可根据本校的办学条件和专业培养要求,提出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补充规定。

  《指导意见》对普通高校录取新生身体状况的要求与原《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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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不同的有五点,分别是:进一步放宽对患疾病或生理缺陷者的录取要求。对患有传染性疾病、精神性疾病、血液病、心脏病、高血压、恶性肿瘤等无法完成学业的疾病及学习不能自理的考生,高等学校可以不予录取;对患有其他疾病的考生,只要不影响专业学习和其他学生,录取时一般应不受限制。

  “意见”还对原体检标准规定患有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的考生不能录取的专业进行了调整。明确了由于所患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不能按专业培养方案完成学业的录取受限专业;对患有不影响专业学习的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但今后对在该专业领域内就业可能有影响的,提出不宜就读专业的指导性建议,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报专业。

  此外,由于视力及肝功不正常等方面的原因,高等学校可限定部分专业不予录取。对肢体残疾、不影响本专业学习,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要求的考生,高校不能因其残疾而不予录取。编辑:(来源:大众网-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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