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用水实行定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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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0日09:09 中国环境报 | |||||||||
(记者 李庆生) 本报讯黑龙江省已对120个行业、573个用水项目规定定额,现已开始实施。对于居民用水,按5个档次住宅的不同给排水设施规定标准,住宅用水量是每人每天20~150升。据介绍,自动饮水机的大瓶水1瓶为19升左右,居民定额用水量,就是每天一桶至七桶半大瓶水的量,超计划用水累进加倍收费。
据了解,现哈尔滨市已逐渐进入一年中水资源供需矛盾突出的季节。今后,哈尔滨市居民生活用水、洗车用水、生产用水等都将按“定额”执行。该定额标准将是规划、管理、执法依据,以促进节约用水。据省水利厅有关人士介绍,洗车用水此次也有新标准,过去,哈尔滨市洗车用水建议用水量为每辆车每天200~400升,定额用水则对车辆种类进行了细化,摩托车、轿车、大客车、大货车均有各自科学用水标准,平均每辆车每天洗车用水在10~100升。规划部门将按此标准规划,城市水量比以往规划量减少1/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