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定热门岗位3年换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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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0日13:12 扬子晚报 | |||||||||
据海峡都市报报道,福州市委、市政府8日颁布《关于党政机关干部交流轮岗工作的实施意见》。 《意见》规定,市直党政机关领导班子成员在同一职位任职满10年的应交流,副职领导任职满5年的必须调整工作分工;市直党政机关中不担任领导职务的工作人员,在同一岗位工作满5年的应轮岗;在热门、敏感岗位工作满3年的应交流或轮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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