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首开“终身禁驾”罚单,司机已被刑事拘留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0日13:40 龙虎网 | |||||||||
【龙虎网讯】从今年5月1日开始,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开始实施,其中开始有了“终身禁驾”这一规定。而昨天,上海在“五一”期间发生的一起道路交通肇事死亡逃逸案告破,肇事逃逸女司机盛某不仅被浦东警方予以刑事拘留,同时也将成为上海被终身禁止驾驶机动车的第一人。 据了解,5月2日19时40分,盛某驾驶车牌为沪C24483的桑车沿浦东川六公路东向西行
汪某后被交巡警发现送医院抢救,但因重度颅脑外伤于当日21时10分死亡。警方通过勘查现场,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发出协查通知。5月5日中午,两名中学生举报了逃逸车的车牌号,警方也顺利破案。 根据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身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盛某将成为上海市终身吊销驾驶证第一人。另据悉,除上海外,北京也有人因交通肇事死亡逃逸被依法终身吊销驾照。 新闻背景 从今年5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正式实施。 本法共分9章,在预防文通事故及排堵保畅方面确立了很多内容,比如推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这些内容促进了交通事故的预防,确保了道路的安全,维护了社会的稳定。 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尤其强调了对行人通行安全的保护,同时,对以往一些常见的肇事行为,如酒后驾车、肇事逃逸、超速等,类似严重影响交通安全的违章行为,新法都提高了处罚标准。 特别是肇事逃逸,由于在现实生活中,个别司机在发生交通事故时,为逃避事故责任,不但不及时救人,反而会驾车逃跑,结果不仅性质恶劣,更容易导致伤者出现生命危险。因此,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8日通过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规定,如果机动车驾驶人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将被吊销驾照,且终身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来源:金陵晚报) | |||||||||